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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評鑑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2條

司法院設法官評鑑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掌理法官個案評鑑事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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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