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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設備檢查獎懲辦法 第6條

檢 (抽) 查人員應注意事項如左: 一、檢 (抽) 查以在日出後、日沒前為原則。但受檢對象於夜間仍在營業 時間內者,不在此限。 二、檢 (抽) 查時,應服裝整齊,並佩帶證明文件。 三、實施檢 (抽) 查時,應儘量避免影響受檢者之工作或營業,如需拆開 或移動設備時,應通知受檢者在場。 四、檢 (抽) 查特殊設施之場所,應由受檢者派技術人員引導。 五、檢 (抽) 查結果應記載於「消防安全設備檢查查記卡」及「消防安全 設備檢查紀錄簿」,其不合規定者,另填具改善通知單,通知限期改 善,並依規定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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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