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測量標設置保護條例施行細則 › 第11條

測量標設置保護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設置永久測量標使用私有土地應補償之價款或租金,主辦測量機關應編入 本機關預算。
AI 白話解釋
← 第10條看 測量標設置保護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第1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