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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標設置保護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測量人員持有公文或測量憑照與各該管縣 (市) 政府或地方團體接洽時, 各該管縣 (市) 政府或地方團體應盡量予以協助。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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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