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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勤務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本條例第十一條之清查、鑑定及通報作業機制,由主管機關對各有關機關(構)、單位於其業務管轄範圍內協調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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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