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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投資條例施行細則 第97條

公民營企業開發工業區以依法已編為工業用地者為限,其尚未編為工業用 地者,應先依法申請經核准編為工業用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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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