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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經營林業辦法 第11條

前條發給特別獎勵金之候選人,由中央主管機關邀請有關機關,遴聘有關專家組織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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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