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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事業機構管理辦法 第28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監關環境保護事業機構經營環境檢驗測定業務之情形,得 進行採樣技術評鑑、備樣品令其檢測、令其自行採樣檢測,並得命其於規 定期限內函送檢測結果。 檢測誤差不得連續二次超過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容許誤差範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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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