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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第16條

各省市參議會之參議員,當選為監察委員時,以得票較多數之一名為當選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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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