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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費專戶管理辦法 第8條

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內部行政管理之支出,其範圍如下: 一、專責設施管理人員之工資、勞工保險費、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就業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及使用派遣勞工進行設施維護管理之費用。 二、公共使用之水電、瓦斯及油料費用。 三、管理設施所需之通訊使用費(含郵資、電話費及網路費)。 四、日常支出專戶及急難支出專戶交付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費用。 前項第一款專責設施管理人員管理二設施以上者,其工資及相關法定保險之費用依駐點時間、工作量及其他情事比例攤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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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