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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 第11條

勞工故意隱匿事實或拒絕、妨礙查詢,或為不實之舉證或證明文件者,不予墊償。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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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