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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韌性辦法 第13條

已依本辦法或其他法規享有獎勵或補助者,不得就同一事項依本辦法規定申請獎勵或補助。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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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