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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韌性辦法 第5條

本部依第三條第二款規定推動提升產業競爭力之措施如下: 一、研發轉型補助。 二、營運效能提升補助。 三、推動人才訓練及技術應用。 除前項措施外,本部得視產業受國際情勢影響情形、發展趨勢或提升競爭力所需技術,擇定個別產業或技術領域提供客製化輔導、獎勵、補助或人才培訓。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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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