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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6條

為促進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強化學界科技專案之規劃、評審、管理及其他運作事宜,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本部得邀集相關領域專家召開各項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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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