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 第7條

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7條

本部得就本辦法所定申請案與計畫之受理、審查、核定、查訪、查核、撥付、追回補助款及其他相關事項,委託法人或團體辦理之。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