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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性產品碳足跡核定標示及管理辦法 第21條

本辦法所定之相關文件為外文者,應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但提供之文件為英文者,得免附中文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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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