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蒙古盟部旗組織法 › 第22條

蒙古盟部旗組織法 第22條

蒙古各旗札薩克,綜理旗務,監督所屬職員及機關。
AI 白話解釋
← 第21條看 蒙古盟部旗組織法 全文第2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