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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盟部旗組織法 第31條

蒙古各旗,各設旗民代表會議,由本旗所屬各佐各推代表一人組織之,任 期一年。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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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