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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第19條

各庭評事席次,以任職年月日之先後定之,任職期間相同者,以職等高者 為先,職等相同者,以年長者為先,其間有斷資者,應前後接續計算年資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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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