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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19條

本規則經庭長評事聯席會議決議,院長核定後施行,並陳報司法院備查。 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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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