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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 第42條

在競賽過程中,禁止選手相互交談或使用行動電話、呼叫器及其他電子通 訊設備,違反者按其情節酌予扣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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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