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事細則 › 第11條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事細則 第11條

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全國就業安全資訊體系整體發展計畫之策訂、推動及協調事項。 二、本局業務資訊化之整體規劃,資訊系統軟硬體設施之規劃、管理及維 護事項。 三、資訊系統計畫書及預算之審議及核轉事項。 四、資訊業務之技術輔導、協調及督導事項。 五、資訊業務績效之檢查及評核事項。 六、資訊安全規定之訂定及執行事項。 七、員工資訊教育訓練及電腦作業講習事項。 八、其他有關資訊業務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10條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事細則 全文第1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