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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17條

本會為處理特定事務,得設臨時專案小組;所需辦事人員,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調充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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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