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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組織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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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7條
核能技術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核子反應器異常事件之調查及評估事項。 二、核子反應器運轉數據之分析及評估事項。 三、核子設施相關技術研究發展之規劃事項。 四、游離輻射應用技術研究發展之規劃事項。 五、核能法規及技術準則之研定事項。 六、核子事故處理技術之研究事項。 七、核子反應器及輻射防護安全資料之蒐集分析事項。 八、其他有關核能技術研究發展之規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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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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