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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各區農業改良場暫行組織規程 第15條

各區農業改良場分層負責明細表,由各區農業改良場訂定,報本會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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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