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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藥專利連結施行辦法 第15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於依本法第四十八條之十七第一項核定專屬期間及起迄日期時,將核定內容公開於登載系統。 本法第四十八條之十七第二項所定起算日,以最早實際銷售日所開立統一發票之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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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