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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設立及獎助辦法 第17條

本辦法所需經費來源如下: 一、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內撥付之。 二、地方政府編列預算補助。 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得視地方財務狀況予以補助。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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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