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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設立及獎助辦法 第4條

庇護工場得以單獨或結合方式設立,其規模以社區化、小型化為原則。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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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