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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32條

本部得邀請學者專家參與審議研發成果之管理與運用,或依本辦法所定應報本部同意及其他相關事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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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