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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業試驗所處務規程 第5條

作物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稻作、雜糧與其他農藝作物品種改良及栽培技術改進之試驗研究。 二、果樹與蔬菜品種改良及栽培技術改進之試驗研究。 三、農作物生理及逆境之試驗研究。 四、生物統計、試驗設計及農作物資訊之應用研究。 五、農產品採收後處理之試驗研究。 六、其他有關作物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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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