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 第8條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第8條

前條第一項所稱外國勢力或境外敵對勢力如下: 一、外國政府、外國或境外政治實體或其所屬機關或代表機構。 二、由外國政府、外國或境外政治實體指揮或控制之組織。 三、以從事國際或跨境恐怖活動為宗旨之組織。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