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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12條

第 一 章 總則
金融控股公司之最低實收資本額,由主管機關定之。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金融控股公司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12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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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