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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8條

私立長照機構經許可設立後,不得將全部或部分服務規模,委託他人經營。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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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