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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勳賞條例 第16條

受勳人員或部隊,受頒勳章勳刀或榮譽旗後,應將受領日期,層報國防部備案。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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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