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陸海空軍懲罰法施行細則 › 第14條

陸海空軍懲罰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受懲罰人於每日罰勤執行完畢後,其剩餘假期仍得外出,並依規定時間收假。
AI 白話解釋
← 第13條看 陸海空軍懲罰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1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