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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第15條

發行機構應於開始發行電子票證後五個營業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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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