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高級中等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原則及輔導辦法 › 第5條

高級中等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原則及輔導辦法 第5條

學校對就讀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除運用原有輔導設施外,應依學生之 學習需要,適時利用自足式特教班、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之特殊教 育資源及服務。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高級中等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原則及輔導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