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中央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 › 第8條

中央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8條

秘書、視導依秘書長指定核閱文稿、研究發展考核及視察業務,並辦理交 辦事項;必要時得配屬各組室辦事。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中央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