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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總統府處務規程 第8條

參事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奉特交核議事項。 二、關於派兼法規委員會職務事項。 三、關於本府業務研究發展管制考核事項。 四、關於本府公務紀要、總統言論集等編輯撰寫彙整事項。 五、其他奉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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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