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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一震災重建僱用災民獎勵辦法 第10條

雇主所僱用對象於請領獎助期間離職者,應自離職日停止請領該部分之津 貼。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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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