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事務管理規則 › 第308條

事務管理規則 第308條

會議場所之佈置,依其性質及規模大小,參酌第二百九十九條各款之規定 辦理之。
AI 白話解釋
← 第307條看 事務管理規則 全文第30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