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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規則 第309條

會議之規模較大者,除參照典禮之有關規定辦理外,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準備休息場所。 二、準備膳食及住宿。 三、準備交通工具及指定停車場。 四、設置詢問處或服務台,辦理與會人員查詢或委辦事項。 五、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會場電源、照明、空調、擴音設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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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