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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業人員考成規則 第19條

考成結果,由事業機構書面通知受考人。受考人年終考成或另予考成考列 丁等、專案考成受免職之懲處者,應附註事實及原因。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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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