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交通部公路局各區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 › 第15條

交通部公路局各區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15條

各工程處分層負責明細表,由各工程處訂定,報公路局備查。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公路局各區工程處(以下簡稱各工程處)設各課、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工務課:設新工、品檢、…第3條各工程處各置處長一人(由正工程司兼任),承公路局局長之命,綜理處務;副處長二人(由各級工程司…第4條各工程處置課長四人(三人由各級工程司兼任,用地課長由高員級以上人員兼任)、勞工安全衛生室主任…第5條各工程處為辦理無線通訊,各設電臺一座,每臺置臺長一人。第6條各工程處設人事室,各置主任一人,並置課員、助理員、書記各若干人,其人數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依…第7條各工程處設會計室,各置會計主任一人,並置課員、辦事員、書記各若干人,其人數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第8條各工程處設政風室,各置主任一人,並置課員、助理員、書記各若干人,其人數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依…第9條各工程處為辦理公路養護工程得視事實需要,報准設立工務段,每段各置段長一人(由各級工程司兼任)…第10條各工程處為保養車輛機具,得報准設立保養場,各置場長一人(由各級工程司兼任),其他職員均就各工…第11條本規程所列各職稱之資位,另依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之規定辦理。第12條各工程處為辦理路面、橋涵隧道或施工繁複之工程,得設工務所,每所各置主任一人(由員級以上人員兼…第13條各工程處為修養轄區公路,得報准後設養路道班若干班,為搶修災害工程,得報准後設飛班若干班,其人…第14條各工程處為辦理徵收收費公路(橋樑)工程受益費,得設臨時收費管理站,其組織另定之。第16條本規程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交通…
← 第14條看 交通部公路局各區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 全文第1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