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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各區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7條

各工程處設會計室,各置會計主任一人,並置課員、辦事員、書記各若干 人,其人數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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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