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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各區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公路局各區工程處 (以下簡稱各工程處) 設各課、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 一、工務課:設新工、品檢、收費等三股,掌理有關工程業務事項。 二、養護課:工程養護事項。 三、用地課:工程用地事項。 四、機料課:機務及材料供應事項。 五、勞工安全衛生室:勞工安全衛生事項。 六、總務室:文書、出納、庶務、研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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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