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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事細則 第14條

本局人事室分設一、二、三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第一科 (一)組織編制、預算員額之擬辦。 (二)分層負責明細表之修訂。 (三)任免、遷調、升資、動態銓審及甄選、考試、分發案件之擬辦。 (四)人力規劃、人才儲備及其運用之擬辦。 (五)國防工業專門技術員工緩召業務之擬辦。 (六)人事機構設置之擬議及人事人員管理。 (七)其他交辦事項。 二、第二科 (一)平時考核處理。 (二)平時獎懲案件核議及申訴。 (三)各級人員移付懲戒、因案停(復、免)職案件核議。 (四)辦理年終(另予)、專案考成(績)。 (五)辦理勳獎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專業獎章遴選。 (六)差勤管理、辦公紀律維護。 (七)年度訓練進修計畫擬議及規劃辦理。 (八)選送國內外訓練進修遴選與補助審核及追蹤考核。 (九)因公派遣出國人員核議。 (十)勞工教育。 (十一)勞資會議召集。 (十二)團體協約協商簽訂及工作規則擬(修)訂。 (十三)其他交辦事項。 三、第三科 (一)以人事費用支付之員工之待遇獎金、退休、退職、資遣及撫卹之擬辦。 (二)公務人員保險、勞工保險、退休人員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之擬辦。 (三)各項人事補助費之查核辦理、服裝貸與須知之擬辦。 (四)人事資料登記管理、資歷證明及服務證明之擬辦。 (五)文康活動之擬辦。 (六)因公傷亡慰問金之擬辦。 (七)勞工退休準備金及監督委員會之擬辦。 (八)約聘人員離職儲金之擬辦。 (九)退休人員照護、查核、校對之擬辦。 (十)職員錄編印之擬辦。 (十一)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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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局處理事務,依本細則辦理之。第3條本局除設企劃處、運務處、工務處、機務處、電務處、材料處等六處,分別掌理本局組織條例第二條所列…第4條企劃處分設企研科、開發科、地權科、綜核科四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企研科(一)鐵路建設營運中…第5條運務處分設營業、運轉、綜核三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營業科(一)列車運輸系統之規劃及運輸績效…第6條工務處分設路線、橋隧、管理三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路線科(一)養路計畫及軌道養護工作之研擬…第7條機務處分設行車技術、車輛、綜核三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行車技術科(一)動力車、客貨車編組運…第8條電務處分設電訊、號誌、電力、綜核四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電訊科(一)電訊及照明設備之建設及…第9條材料處分設財務採購、工程勞務採購、綜核三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財物採購科(一)建立財物採購…第10條本局秘書室分設一、二、三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第一科(一)秘書室年度預算編列、執行、控管。…第11條本局行政處分設文檔、事務、出納、防護四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文檔科(一)局公文及處公文收發…第12條本局員工訓練中心分設教務、綜核二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教務科(一)訓練法規之擬定與修訂。(…第13條本局勞工安全衛生室分設一、二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第一科(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擬(修)訂、…第15條本局會計室分設一、二、三、四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第一科(一)年度預(概)算、分期實施計畫…第16條本局政風室分設一、二、三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第一科(一)政風機構組織、政風人員之任免遷調…第17條局長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及其附屬機構;副局長承局長之命襄理之。第18條總工程司承局長、副局長之命,綜理各項技術業務,副總工程司襄理之。第19條主任秘書承局長、副局長之命,協調本局各單位處理公務、文稿綜合、核閱、代判及重要案件之管制事項…第20條各處、室、中心主管承局長、副局長之命,並指揮監督各分支機構,副主管襄理之;科長承本單位主管、…第21條本局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逐級授權決定,分層負責明細表報請局長核定施行。第22條各層主管對前條逐級授權事項,如發現被授權人有違反法令、逾越權限或指示原則者,得隨時糾正之,必…第23條依分層負責之規定處理公務,如遇臨時特別案件必須緊急處理時,各處、室、中心主管得依其職掌先行處…第24條本局各級人員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或請假時,應依規定指定適當人員代理其職務。第25條本局設局務會議,每週舉行一次,以局長、副局長、總工程司、主任秘書、副總工程司、各處、室、中心…第26條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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