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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酸性罐頭食品製造、調配、加工之場所及設施衛生標準
› 第17條
低酸性罐頭食品製造、調配、加工之場所及設施衛生標準 第17條
高壓蒸汽殺菌之排氣法,排氣主管全開至少五分鐘,釜內溫度至少達攝氏 一百零七度,或排氣主管全開至少七分鐘,溫度至少達攝氏一百零五度。 但殺菌釜長二點四四公尺 (八呎) 以上者,視進汽及排氣管尺寸及釜內罐 頭排列方式,以排氣完全、熱分布均勻為原則,排氣時間及最終溫度應由 具有對低酸性罐頭食品加熱殺菌專門知識之機構訂定之,其資格由主管機 關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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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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