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低酸性罐頭食品製造、調配、加工之場所及設施衛生標準 › 第21條

低酸性罐頭食品製造、調配、加工之場所及設施衛生標準 第21條

凡製造低酸性罐頭食品之工廠,應置專司殺菌技術管理及操作人員與捲封 及其檢查人員。 前項人員應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機構訓練合格並領有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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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