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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增僱員工補助辦法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辦法應執行補助案件之申請、審查及請領事項,得委任 、委託或委辦其他機關(構)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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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